立即咨询


招商加盟


电话咨询


微信

扫码 扫码立即咨询

QQ
返回顶部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

已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公司名称时是否应当符合一定的要求?

张某、李某和我三人拟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水果贸易业务。由于三人所持资金有限,因此打算募集设立公司。在招股说明说中公司名称字样显示的是“人和有限公司”。请问,问题中三人拟定名称时是否应当符合一定的要求?
用户
您好,人和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而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你们三人想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是股份公司的字样,而不是标明有限公司,这是是强制性的,不允许你们发起人随意拟定。
律师 7号律师

最新公司知识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