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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应由谁办理?

我公司与王某的公司想要成立一家W股份有限公司,我们商议各自认购股份并经协议一致,委托我公司的经理刘某代位申请W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请问:刘某能否代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如何办理申请设立登记事宜?
用户
您好,应在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选举董事会与监事会,由董事会申请设立登记。刘某是贵公司的经理,是由贵公司指定的,并非由W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指定,因此无权代位申请W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且董事会应在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等资料申请设立登记。需要注意的是:若贵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等资料的,将会对公司成立造成阻碍,因此建议贵公司及时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设立登记。
律师 71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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