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上定心丸!防控疫情,14个地区优惠政策大汇总!

发表于:2020-02-17阅读量:(1212)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持续,餐饮、旅游、交通等行业受到严重的冲击。

各大中小企业在这场疫情中更是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尽管疫情是短期的,但中小企业本就利润微薄,疫情影响之下还需继续缴纳房租支付员工工资,对不少企业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

国内某大型连锁餐饮店近日在微博上表示,贷款发放工资也仅能撑三个月。

所以,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

2月7日,财政部网站连发4条公告,联合税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为全国抗击疫情提供税收优惠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除此之外,地方政策也是密集出台。

北京:

具体详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

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

提出了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

对于旅游、住宿、餐饮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

上海:

具体详见《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若干政策的通知》等

上海市人社局公布一系列企业减负措施,包括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调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等。

2020年,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调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2020年起,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19年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

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

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市各类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上海 嘉定:

财政支持:

新增1000个短期租房补贴专项额度,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月,补贴期限暂定三个月,用于补贴上述中小企业吸引留住核心团队。

对于应急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及设备租赁费用进行补贴。

对承租本区内国有、集体企业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暂免收房租1个月,减半房租2个月,到期后视情延长。

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动员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减税降费:

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区产融平台向区内上述中小企业发放信用信贷类贷款,最高给予企业50%贷款贴息政策。

对小额贷款公司低于10%利率的贷款业务给予5%的利率补贴。
对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低于2%的担保业务给予1%的费率补贴。

苏州:

具体详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等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减免中小企业税费: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延期交纳税款:

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财政支持: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

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减税降费:

因疫情原因, 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金融支持:

“三必须一重要”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

重庆:

具体详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等

减免税收:

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给予不少于2个月的应纳税款减免。

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税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延期缴纳税款: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中小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在承诺期限内补齐“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登记资料的,依法准予延长承诺期限。

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2020年一季度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征收期可延长至4月底。

延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实施疫期援企稳岗返还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经核准后,享受返还标准为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国家规定的5%;对符合我市缓缴条件的,允许企业缓缴期限最长可至1年。

减免租金:

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减免1至3个月租金。

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各区县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减轻企业用电用气负担:

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单位2020年2、3月份用电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豁免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2020年2至3月份企业用电的功率因素考核,同时企业基本电费按照实际需量缴纳(不设置最低限额)。

山东:

具体详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减免相关税费:

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3个月的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参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企业,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重新确定。

国有企业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拖欠。

山东 济南

财政支持:

符合贴息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按政策要求给予最高标准贴息支持。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个月房租免收、4个月房租减半。

鼓励疫情期间各类中小微企业发展载体减免承租企业租金等,相关费用,根据其减免费用总额,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补助。

减税降费:

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

对纳入国家、省、市物资统购统销的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先缴后返3个月(2020年1月-3月)生产增值税。

社保缓缴社会保险费一般不超过1年,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金融支持:

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

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对接,落实应急专项贷款20亿元,年利率3.3%。

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担保费率不超过0.8%,取消反担保要求。

广东:

具体详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等

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加强落实税务支持政策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项措施。据广东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税务部门将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为企业协调解决税收方面的问题。

结合收集到的企业问题和建议,税务部门依法给予企业大力支持,切实做到“能免就免、能减就减、能扣除就扣除”。

安徽:

具体详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不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面临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费返还。

对生产加工、餐饮、旅游等行业受疫情影响严重且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按照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的人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小微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

着力减轻房租负担:

对在本市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疫情防控期间给予2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减免部分视同营业收入计入国有企业考核。

对中小企业租用其它创新创业载体,鼓励业主(房东)为其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各级财政部门对采取减免房租措施的出租企业可给予财政补贴。

黑龙江:

具体详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等

落实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中小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政策。

优先办理相关企业退税:

优先、加快为符合条件的药品、 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中小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和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缓解企业资金占用,支持企业释放产能、扩大生产。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 日。

浙江:

具体详见《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等

出台了支持小微企业度过难关的17条政策意见,一共四个方面:要素成本、财政税收、金融保障、外贸出口。

一是加大对小微企业降低要素成本的支持,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用电用气用油的成本。调整工业用电价格,工业用电用水,天然气价格要下调10%,期限为三个月。

二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实行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和延期缴纳、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用的负担等。

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

四是对小微企业外贸出口支持,办理不可抗力证明等等。

浙江 宁波

财政支持:

对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含配套企业)实施的扩大产能支持防疫工作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市级重点工业投资(技术改造) 项目计划,市级财政按照其投入(包括财政 设备、技术、软件投入和安全生产投入)给予不超过20%、最高补贴 3000万元的补助。

对2020年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支持 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

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减税降费:

对现定额超过起征点的定期定额纳税人,确因疫情影响实际营业额1的,可依法办理定额调整。

延期缴纳税款, 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临时性 下浮社会保险费率, 下浮标准相当于企业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2个月额度。

金融支持:

鼓励市内银行法 人机构按照总规模100亿元额度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贷款减免3个月利息,每户最高可享受100万元贷款免3个月利息的优惠。

四川: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等

对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不低于3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发挥省统一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和12315服务热线作用,及时回应中小企业诉求。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包”制度,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河北:

张家口

财政支持: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前两个月房租免收、后三个月房租减半征收。

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减税降费: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医疗保险缓缴期最长2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医疗保险费,免交缓缴期形成的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金融支持:

对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急需资金支持的及贷款到期需要展期的,执行利率较原贷款利率下浮10%以上。

海南:

具体详见《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八条措施》等

减免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含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2020年一季度租金。

缓解运行压力: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可缓缴3个月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并免收滞纳金。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中小企业可连续6个月按3%的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福建:

具体详见《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等

返还失业保险费: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对实施“留岗留薪”企业予以补助:对用工人员属湖北等疫区,且因疫情延迟返岗给予“留岗留薪”的企业,根据核定的“留岗留薪”人员数量,按照我市人均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予以补助。

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纳,期间不予加收滞纳金。

江西:

财政支持:

对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的基础上,省财政统筹资金再给予25%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对在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中主动让利的重点企业和商户,各地可从价格调节基金或其他可用财力中给予一定补助,在项目安排等扶持政策上给予倾斜。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国有资个月租金减半。

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减税降费:

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最长不超过3个月。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的,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补办。

金融支持:

实行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融资白名单制,支持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和进贤农商行利用专项再贷款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最高不得超过最近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个基点。

对因疫情暂遇困难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取消反担保抵质押要求,降低担保费。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机构,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各设区市再担保机构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

政策支持,全面精准

近日,工信部也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为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拿出20条具体措施。

央行、银保监会、财政部、人社部等部委也给出了专项支持政策。

复产要素如何保障?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保障难题,同时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

资金紧张怎么办?

《通知》明确积极推动运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应收账款抵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供给。

此外,在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方面,未来将大力推广面向中小企业的互联网平台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办公、视频会议、远程协作和数字化管理,以此为基础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

在公共服务方面,有关部门将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公益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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