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表于:2016-11-08阅读量:(1291)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14)昌刑初字第859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于*1,男,26岁(19*年*月*日出生)。

被告人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高**,男,21岁(19*年*月*日出生)。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5月14日被羁押,同年5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昌平区看守所。

辩护人张凯娟,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昌检公诉刑诉(2014)5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高**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6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于*1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本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邵艳艳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于*1、被告人高**及其辩护人张凯娟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4月8日22时许,被告人高**在北京市昌平区*镇*路某KTV三层楼道内,酒后因故持碎酒瓶对于*1、于*2进行殴打,致于*1左侧开放性气胸;于*2胸部、右前臂开放性伤口。经法医学鉴定,于*1本次损伤已符合轻伤二级;于*2本次损伤已符合轻微伤。

公诉机关向本院移送了该案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等有关证据;认为被告人高**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提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被告人予以惩处。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于*1起诉民事赔偿,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高**赔偿:医疗费69387.09元、交通费1500元、误工费20000元、护理费5000元、后续治疗费50000元,并向本院提供了医疗费票据、诊断证明书等证据。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高**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定性不持异议;对民事赔偿部分,表示愿意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合理损失进行赔偿,但现在没有给付能力。辩护人的意见为,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一时冲动犯罪,主动交代罪行,认罪悔罪,双方发生互殴,被害人自身有一定的过错,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8日22时许,被告人高**在北京市昌平区*镇*路某KTV三层楼道内,酒后因故持碎酒瓶对于*1、于*2进行殴打,致于*1左侧开放性气胸;于*2胸部、右前臂开放性伤口。经法医学鉴定,于*1本次损伤已符合轻伤二级;于*2本次损伤已符合轻微伤。2014年5月14日,被告人高**主动配合民警到案。

经核实确认,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于*1因受伤住院11天,其受到的经济损失为医疗费39420.3元、交通费100元、误工费3300元、护理费1100元,共计人民币43920.3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被告人高**的供述,被害人于*1、于*2的陈述,证人李**、马**、韩**、宋**、牛**的证言,辨认笔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接报案经过及到案经过,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户籍证明,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等证据在案佐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辩护人关于被告人认罪悔罪,如实交代罪行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其他意见,本院酌情予以考虑。鉴于被告人高**认罪态度较好,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由于被告人高**的犯罪行为而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于*1受伤并造成了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对于于*1诉讼请求中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其要求后续治疗费,因该费用尚未发生,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高**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5月14日起至2015年8月13日止)。

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高**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于*1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损失共计人民币四万三千九百二十元三角(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于*1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 李 娜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 朱莹莹

 

故意伤害  

热门排行

热门合同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可信网站身份认证 支付宝特约商家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保障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申明 闽ICP备09042048号-2 版权:易法通股份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