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嵇某诉谈某、颜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表于:2016-09-20阅读量:(1264)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淮小民初字第1014号

原告王某某。

原告嵇某。

两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朱军,江苏六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谈某。

被告颜某某。

原告王某某、嵇某与被告谈某、颜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4月26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某、嵇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朱军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谈某、颜某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某某、嵇某诉称:2013年3月24日,原、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约定两被告其所有的将位于某某市淮阴区帝景豪庭**幢**室的房屋出售给两原告。后两原告按双方约定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即向两被告支付购房款30万元。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原告发现该房屋已被法院轮候查封,现该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无法履行,原告起诉要求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被告返还购房款30万元;3、被告承担违约金2万元;4、被告支付30万元的自2013年3月24日至法院确定的被告返还款项之日止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5、被告协助原告办理退取契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手续。诉讼过程中,两原告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即要求两被告立即交付位于某某市淮阴区帝景豪庭*幢*室的房屋,并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被告谈某、颜某某未作答辩。

经审理查明:2012年11月12日,被告颜某某向被告谈某出具委托书,委托被告谈某出售两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即位于某某市淮阴区帝景豪庭**室的房屋。2013年3月24日,原告王某某与被告谈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某某市淮阴区帝景豪庭***室的房屋出售给原告,价格为50万元,原告于2013年3月24日向被告支付2万元作为定金,于2013年4月4日前将首付款30万元一次性支付给被告(含定金),同时申报贷款过户等手续,余款等银行贷款下来后一次性结清。合同签订后,两原告于2013年3月27日缴纳了相关的税费,于2013年3月28日通过银行转帐按约向被告谈某支付了购房款30万元。后被告向原告交付了房屋钥匙,2013年5月左右两原告居住该房屋。

另查明:本案诉争房屋于2012年11月22日、2012年11月25日已被法院查封,2013年4月27日本院依原告申请裁定对该房屋进行了查封,2013年5月2日,该房屋再次被法院查封。

以上事实,有公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税费发票、银行凭证、收条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当庭陈述,予以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一、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合同。二、对原告要求两被告立即交付位于某某市淮阴区帝景豪庭**幢*室的房屋,并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被告已向原告交付了房屋钥匙,2013年5月左右两原告居住该房屋,两被告已向原告交付了房屋,故两被告要求两被告交付房屋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对于两原告要求两被告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诉讼请求,本院认为,至本案法庭辩论终结前,诉争房屋已被法院查封,法院查封房屋行为阻却了两被告履行过户的义务,形成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情形,故目前情况下,原告的诉讼请求难以得到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王某某、嵇某的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80元,财产保全费202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8800元,由原告王某某、嵇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四份,上诉于江苏省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人:某某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某某市分行城中支行,账号:341201040002***)。

审 判 长  杨 华

代理审判员  王卫华

人民陪审员  施广江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侍海玲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热门排行

热门合同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可信网站身份认证 支付宝特约商家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保障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申明 闽ICP备09042048号-2 版权:易法通股份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