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某某与四川某某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仲裁案

发表于:2015-08-07阅读量:(1248)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金牛执裁字第16号

申请执行人陶某某,男,汉族,住重庆市忠县。

委托代理人何洪波,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四川某某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某某。

委托代理人秦财福,四川蜀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周某某,男,汉族。公司员工。                   

陶某某与四川某某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仲裁一案,陶某某依据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劳人仲委裁字(2014)第733号仲裁裁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四川某某劳务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四川某某劳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向本院提交撤回执行异议申请书。

经审查,四川某某劳务有限公司提出的撤回执行异议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四川某某劳务有限公司撤回执行异议。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徐燕华

审判员  廖群艳

审判员  游 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邵 霜

劳动仲裁  律师  

热门排行

热门合同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可信网站身份认证 支付宝特约商家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保障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申明 闽ICP备09042048号-2 版权:易法通股份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