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相关事项

发表于:2015-07-22阅读量:(2412)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容易忽略合同中一些对己不利的条款,导致日后出现劳动争议时,处于被动地位。为避免这种错误的发生,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五大事项。

1、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的劳动合同是日后证明自己的工作、享有劳动者权利的有力证据,假如以后单位克扣工资甚至非法侵害自己的权益,员工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成立的凭证。签订完合同,员工手里一定要有一份,有些单位把两份都收去,要据理力争。劳动合同是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的,不是等试用期结束再签。有些单位不想承担试用期的用工责任,说等试用期结束签正式的劳动合同,该行为是违法的,员工可以以此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  《如何索要双倍工资

2、防止签订无效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这是避免产生无效劳动合同的重要原则。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就是平等的,合同的各项条款的确定,都要经过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使用强加于人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如一些劳动者为了尽快谋求工作而默认了用人单位在合同中规定不公平条款;还有些用人单位不真实或夸大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诱使劳动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有些劳动者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都使劳动合同从签订之日就成为无效劳动合同,其结果是使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损害。

>>>  《如何规避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3、试用期的规定要合法,不能过长

试用期过长对劳动者不利,因为用人单位可能随便找个借口找你走,而不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让你走是要有代价的,是要支付补偿金的。并且试用期的薪资通常情况下都低于正式工资的80%。

>>>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4、收取押金或扣证件是违法

有时用人单位为了不让员工随便跳槽,让员工交押金或把学历证件、身份证件上交公司,这是违法的。

5、待遇条款要明确

如工资水平、职务、工作条件、保险等有关自己利益的。这些条款不能含糊,如:按用人单位规定支付工资、办理保险、以及其他条件等。《合同》中最好明确这些条款,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员工想提前走人,用人单位要有代价的,是要支付补偿金的。

6、多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目前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和途径很多,解决劳动争议四步走: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自行处理;

2)劳动者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也可以由劳动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如果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发生劳动合同纠纷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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