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创业经营 - 委托持股纠纷怎么解决?
发表于:2015-04-09阅读量:(3059)
一方面,我国法律法规关于委托持股缺乏明确、具体的规范,另一方面,委托持股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具有良好的信任关系,往往忽略严谨、规范的操作。因此,委托持股权益受到损害或发生争议的情况很多,需要给于有效的保护。
(1)违约责任追究。委托持股协议本质上是民事合同,当发生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更多的是受托方违约),守约方可以依据协议约定以及合同法的规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2)股权归属确认。只有在建立委托持股关系时已经告知公司和其他股东并取得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司法的基础上,尊重委托持股的事实。
(3)股东责任确认。主要指股东对公司或对公司的债权人发生责任时,如何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确定责任最终承受人。
(4)侵权责任抗辩。当委托人利用其对股权的实际控制,通过关联交易等形式损害公司利益时,应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承担责任。此时,委托人须通过证明对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实际控制进行抗辩
(5)处置权及收益权确认。一般说来,此类权利应归委托人享有,但委托持股协议有不同规定时,要根据双方的约定加以确认。
(6)第三人请求权的抗辩。第三人基于其对受托人的债权,请求对委托持有的股权进行强制执行时,将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需要在证明股权的真实归属、信托关系的真实存在以及债务并非因委托持股而发生的基础上,对第三人的请求进行抗辩。
(7)撤销请求权。当受托人违反委托持股协议和委托人的意愿实施了对所持有股权的处分,相对人根据与受托人签订的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协议对委托持有的股权主张权利时,要根据该相对人对委托持股是否知情以及委托持股的授权内容判断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协议的效力,进而认定受托人的股权处置行为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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