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其他文章 - 摆摊夫妻将5角硬币改成首饰,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发表于:2015-03-24阅读量:(3011)
近日,家住宁波江北区洪塘的小刘反映,当地最近来了一对摆摊的夫妻,号称只要提供5角硬币,就能帮你做成手链戒指,收取20元至70元不等的加工费,生意挺红火的。一名60多岁的阿姨从口袋中掏出了1枚5角硬币,要求打1个戒指。男摊主立马开工,围观群众看到了整个生产流程。我们都知道人民币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那么损毁人民币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损害人民币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二、损害人民币的法律后果
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如有上述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小编在这儿提醒大家:生财有道,切莫为了钱财,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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