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创业经营 -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被告资格问题?
发表于:2015-02-13阅读量:(3147)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工商部门注销前享有诉讼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以及我国司法审判实践活动和有关公司法律,可以总结出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其清算程序结束被工商部门注销前,仍可以自己名义或清算组名义(已成立清算组)从事清算范围内活动,包括起诉、应诉等,程序上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另外,凡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自行组织清算,债权人可以企业清算组为被告起诉;凡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负责清算的,债权人可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和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为共同被告起诉;凡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能组织而不组织清算的,或者因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参加诉讼的,债权人(原告)可单独以该法人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作为被告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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