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共同债务,离婚时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2)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者夫妻约定双方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者离婚时债务尚未到期的,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约定各自清偿的份额。
(3)夫妻双方协议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4)此外,夫妻间的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夫妻中任意一方请求偿还债务。如果夫妻一方对外偿还的债务超过应承担的份额的,可以在偿还后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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