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名教授”看病敛财 法院以诈骗罪定罪量刑

发表于:2013-04-17阅读量:(2394)

【案情回放】

黎某复员后暂时没有工作着落,在一名老乡的指使下,伙同欧阳、蒋某、沈某、刘某等人开设一家健康中心,打起了冒充“著名专家教授”看病敛财的如意算盘。2011年7月11日,该健康中心开张后,黎某等人在全市多家医院门口派“医托”散布假消息,扬言有一位著名专家教授医术高明,特别能看疑难杂症。就这样,病急乱投医的病人被“医托”骗至该健康中心,由蒋某、吕某假冒导医负责接待,刘某假冒前台负责收取人均98元的挂号费。

此后,病人前往由欧阳假冒的“名教授”处“看病”。这位略懂中医医理、只有一张过期乡村行医证的“名教授”居然可以开具“包治百病”的中药处方,颇为神通广大。而会讲上海话的沈某假扮医生助理,更是在一旁添油加醋吹捧“名教授”,增强可信度。最后,病人在“医生助理”的陪同下,前往蒋某等人处核价。蒋某则根据病人的穿衣打扮对药方随意定价,少则百元多至千元,并进行收款和开具收据。而中药的配送则由外面专人快递上门。为谨慎起见,期间,黎某和莫某还负责望风;当有病人发现被骗或者报警后,黎某同时还负责退还病人的钱款。

不久,此诈骗团伙被警方捉拿归案。经查证,在此健康中心开设期间,共有22名被害人合计被骗钱款9万余元。公安机关立案后,被告人退赔了被害人刘某3100元。被告人莫某家属庭审后退赔了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沈某家属庭审后退赔了人民币66000元。

【以案说法】

闸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欧阳、蒋某、莫某、沈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黎某、欧阳、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中,判处黎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欧阳和蒋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各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刘某、莫某、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其中,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莫某在庭审中有认罪表现,判处拘役六个月;沈某家属庭审后退赔了部分赃款,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三人各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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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http://www.hshfy.sh.cn/shfy/gweb/xxnr.jsp?pa=aaWQ9MjA5MTMxJnhoPTEPdcs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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