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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归属

我2011年结婚,父亲就我一个女儿。父亲很早就和母亲离婚,大概2012年和后妈领结婚证,后妈有个判给男方的女儿。今年打算在我老家,父亲老房子里结婚。父亲说只要他们自己拿钱出来装修一下老房子,就给他们住,给我留个房间。我不同意,我担心等父亲不在这房子就不属于我的了,我想请问下,这个房子的房产很早就没有了,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去我想做公证也不行,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利益?
用户

您好!房屋是可以赠与的,您父亲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将房屋赠与给任何人,即使做公证也没有用。现在房产证丢失,而且他们的赠与只是口头行为,对您还是比较有利的。您后妈的女儿不是您父亲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即使出资装修,将来您只要将装修的费用还给她就行。现在您要做的是注意不要让他们形成书面的赠与文书,也不要去房管局做房产变更。

律师 90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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