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劳动人事 -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
发表于:2015-01-16阅读量:(369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换句话说就是, 您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多长时间是不确定的。那么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能不能解除呢?如果可以,那么它解除方式有哪些呢?
首先,您要知道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是无固定期限的~~~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种,当然是可以解除的,它的解除包括以下三种:
一:协商解除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事人(您和您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作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合同履行期限的的限制,只要双方针对合同解除达成合意即可。
以上=双方自愿,可解除!
二: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这里的主动权在于用人单位,当出现以下“十三种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
(一)劳动者自身的原因: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这里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已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用人单位已提出,而劳动者拒不改正);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用人单位方面的客观原因:
9、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0、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三)情势变更:
1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采用约定解除方式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一点: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易法小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约定:”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法定解除条件不得作为约定事由。
四: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或者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出现,而用人单位又想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强行解除,但是这么做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更多的赔偿金。
土豪嘛,可以选择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支付更多的赔偿金来代替上面的另三种方式。
无论是基于上述何种情形,解除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最关心的肯定是一下几方面的问题啦~~~需要的快快打包带走↓↓↓
目前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选择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我国法律针对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做出规定,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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