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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同一土地有数个有效的转让合同,已办理变更登记方可否要求交付?

我公司就同一块划拨土地使用权,分别与B、C、D三家公司签订了转让合同,但D公司已办理了该块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后B公司、C公司和D公司都要求我公司交付土地。请问,D公司请求我公司交付土地,应否得到支持?
用户

您好,尽管B公司、C公司和D公司各方与贵公司的转让合同都有效,但由于D公司已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D公司具有优先权,在各方要求贵公司交付土地时,D公司的请求应得到支持。

律师 7号律师

您好,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并签字盖章确认后,只能说明转让行为的完成,只有转让双方办理土地过户登记手续,才说明转让的财产的权利已经发生转移并合法有效。因此您公司与D公司已经办理了土地变更手续,转让行为已经生效了,D公司有权请求您公司支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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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58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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