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4001-555-689转2 箭头


微信

扫码 扫码立即咨询

QQ
返回顶部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

已解答

汇票保证人为多人的,各保证人可以主张承担各自的保证份额吗?

我公司与B公司签订买卖一批货物的合同,B公司签发300万元汇票一张,付款人为C公司。其中,D公司、E公司担保并在票据上签章,双方各自担保200万元和100万元,后C公司拒绝承兑该汇票。D公司、E公司主张双方各自承担所担保的200万元和100万元份额。请问:D公司、E公司可以这么主张吗?
用户
您好,D公司与E公司共同担保B公司的债务,贵公司与保证人D公司和E公司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则推定D公司与E公司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D公司与E公司不得主张承担各自的保证份额,贵公司可要求D公司或E公司承担全部的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连带保证责任是指: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履行债务。一般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 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律师 13号律师

最新其他咨询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