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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灾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来赔偿?

2011年7月初,我的朋友林某驾车经过某路段时,公路边发生山体滑坡,压住了我朋友林某的车子,林某当成死亡。事故发生后,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本次滑坡是自然条件下造成的。但我朋友林某的家属认为公路局未尽到维护公路的义务,要求公路局承担赔偿责任。请问,林某的死亡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用户
您好,首先山体滑波属于自然灾害,是不为人所控制的,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公路局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 12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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