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招商加盟


电话咨询


微信

扫码 扫码立即咨询

QQ
返回顶部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

已解答

承揽人未提供工作成果必要的质量证明的,定作人可否不予验收?

我公司委托B公司安装电梯。B公司安装电梯完毕后通知我公司验收,我公司要求B公司先准备好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B公司称该验收合格证明正在办理。请问,我公司可否不予验收B公司的装修工作?
用户
您好,你们公司可以不予验收B公司的装修工作。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问题中,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其安装应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合格,因此B公司向你们公司交付工作成果时,也应一并提交必要的验收合格证明。B公司无法提供必要的验收合格证明的,你们公司可以不予验收B公司的装修工作。建议你们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予以验收。
律师 61号律师

最新刑事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