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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中对纠纷的管辖法院有约定的,管辖法院应当如何确定?

我公司在上海市,B公司在北京市,我公司与B公司于2013年底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由我公司向B公司(国有企业)受让目标公司股权。《产权交易合同》中对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为“双方依法向上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后我公司与B公司因为转让款问题产生纠纷。请问,我公司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维权?
用户
你好,贵公司与B公司已经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为上海市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贵公司的住所地就在上海,因此,该约定是有效的。此时,你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维权,为了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请专业的律师为你筹谋。
律师 28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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