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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一方向外国法院起诉,一方向国内法院起诉的案件,应如何处理?

我们是一家中日合资公司与设在日本的乙公司在中国A县订立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我们公司出售5台电子设备,并由乙公司负责将该电子设备运到我们公司所在地的B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们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供的产品中有2台电子设备存在严重质量瑕疵,经交涉未能解决,我们公司欲向法院起诉,正在这时候我们公司收到日本法院的传票,原来乙公司已经向日本先行起诉了,请问,这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
用户
您好,原则上乙公司在日本法院起诉,不影响您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需要提醒您的是,即便您在我国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我国法院的判决也未必能够在日本得到执行。因此,您是否应当向日本法院应诉,需得根据乙公司在我国是否有住所地或者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等情况来具体判断。因不知晓您们的合同内容以及您们各自的具体状况,故无法给出详细的处理意见。建议详细咨询当地律师。
律师 85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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