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一直被忽略的“送达条款”,原来才是杀伤力最大的“武器”!(连阿里巴巴都在用!)

发表于:2020-01-07阅读量:(1871)

传统诉讼有“三大难”:立案难、送达难、执行难!

其中,关于送达难,虽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都已经明确规定和细化了多种送达方式。

但在合同履行及合同争议的解决过程中,我们还是经常会碰到无法通知合同相对方或是找不到一个可以代表合同相对方的人进行通知和送达的情况。

有些甚至是在履行过程中,即使已经通过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告知了另一方。

但对方为了逃避责任,往往会以未收到或接受信息的人不能代表公司等理由,主张通知方未尽到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

所以说,在制定合同时,关于送达条款的约定也要十分重视!

如果在合同中明确将送达地址约定为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则一旦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可以直接依据约定地址直接送达法律文书,避免因无法直接送达而不得不采用公告送达的情况。

而且这还极大地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成本,有利于案件的迅速推进。(如果采取公告送达,一个诉讼程序一般至少需要起诉状、判决书两次公告,每次公告对于境内主体为2个月、对于境外主体为6个月)

那,具体该如何约定送达条款呢?

 

01 实操指南

设置完善且有效的送达条款,至少得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 送达信息

要包括以下内容:主体名称、联系地址、传真号码、指定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

➤ 送达方式

可以采用邮寄送达、专人当面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

但要注意,在某一些具体合同义务中,建议明确排斥电子送达。

如建设工程合同中结算资料、委托设计中的设计图纸等,若适用电子送达,可能无法达到送达的法律效果。

➤ 法律后果

送达条款约定中,必须明确告知签约方就其提供送达信息的有效性、真实性负责,同时,对“送达不成”的不利后果也应当明示。

➤ 变更送达信息

要对变更送达信息进行约定,如果当事人经合同确认的送达信息发生变更,应在3日内及时通知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作出的送达仍有效。

➤ 适用范围

要明确适用范围,比如说适用于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一旦发生争议进入民事诉讼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做到以上五点,我们就能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02 典型案例:小额贷款合同纠纷案

15年7月,陈文(化名)为了要买车,跟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在线签订了一份《网商贷贷款合同》。

同时,也在合同中约定了这些内容:

1、对于合同争议引起的纠纷,司法机关可以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2、债务人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为合同签约时输入支付宝密码的支付宝帐户绑定的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
3、被告指定邮寄地址为户籍地址;
4、被告同意司法机关采取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5、被告确认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
6、若送达地址变更,被告应当及时告知贷款人或司法机关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7、被告保证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双方就以上七个事项签订好合同后,这家小额贷款公司马上给陈文发放了贷款,陈文也用这笔贷款买了车。

但到了要还利息当天,陈文并没有按期还款付息。

在收不到利息的情况下,这家小额贷款公司也只好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陈文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以及一些相应的赔偿。

法院接受了贷款公司的诉讼申请,但在此过程中却怎么也联系不上陈文。

于是,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向陈文支付宝帐户绑定的手机号码发送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司法短信,平台系统也显示发送成功。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

就是当事人在诉前合同中约定的电子送达方式及电子送达地址,在诉讼中真的可以直接适用吗?

对此法院认为,原、被告于诉前约定诉中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以及电子送达地址、适用程序范围、地址变更方式、过错导致文书未能送达的法律后果等内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明确、具体。

并且双方对送达条款均能预见诉讼产生的法律后果,约定的送达条款符合《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实质要件,具有相当于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效力。

所以可以据此约定直接适用电子送达方式向诉前约定的电子送达地址送达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最后,法院判决陈文向贷款公司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罚息、律师费等共计587158.25元。

 

03 案件分析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知道:

当事人在相关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并在合同中明示了相关法律后果,当事人对送达条款均能够预见诉讼后产生的法律后果。

该约定具有《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实质要件,具有相当于《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效力。

若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若电子送达不成功被退回也视为已经送达,那么即使相关诉讼文书在送达时被退回,也视为已经合法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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