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表于:2017-05-17阅读量:(1777)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5)濉刑初字第00104号

公诉机关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谢某,男,19**年**月**日出生于安徽省濉溪县,汉族,无业,住淮北市相山区。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14年9月27日被濉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9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冯干,安徽春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濉检公诉刑诉(2015)5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15年2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4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闵飞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谢某及其辩护人冯干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9月26日23时50分许,被告人谢某驾驶皖F×××××号重型半挂货车沿淮六路行驶至S203线2公里730米处时,与被害人赵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迎面相撞,造成赵某当场死亡和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谢某为减轻责任破坏、伪造现场。经事故认定,谢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受理案件登记表、户籍信息、到案经过、驾驶员信息、鉴定意见书、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告人谢某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谢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

辩护人提出,谢某具有自首情节,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26日23时50分许,被告人谢某驾驶皖F×××××号重型半挂货车沿濉溪县淮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S203线2公里730米处时,与被害人赵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迎面相撞,造成赵某当场死亡和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谢某移动电动车,破坏现场,后谢某电话报案,并在现场等待,在出警人员询问时如实交代上述事实。经濉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谢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另查明: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协议,谢某赔偿赵某亲属各项经济损失168600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赵某亲属各项经济损失111400元,赵某的亲属对谢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受案登记表:2014年9月26日23时52分,濉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谢某电话报案,在濉溪县淮六路发生交通事故。

2、到案经过:濉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电话报警,在现场抓获谢某。

3、户籍信息、机动车及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谢某年龄、身份、具有驾驶资格等情况。

4、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现场位于濉溪县S203线2公里730米处等情况。

5、濉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谢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故意破坏、伪造现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

6、鉴定意见:死者赵某是因颅脑损伤合并胸腹部闭合性损伤而死。

7、血中乙醇检测报告书:谢某血液中未检测出乙醇成分。

8、证人费某的证言:2014年9月26日晚,其在丈夫谢某驾驶的皖F×××××号货车里睡觉,谢某喊醒其说出事故了。其下车看到一辆电动车倒在路上,旁边躺着一个人。后交警来到将谢某带走。

9、被告人谢某的供述:2014年9月26日23时50分许,其驾驶皖F×××××号货车从濉溪县五沟镇沿淮六路由南向北行驶,与一妇女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迎面相撞,造该妇女当场死亡。其下车,看到电动车被撞的离其货车较远,其即把电动车往回拽了几米。后交警到现场将其带至交警队。

10、和解协议、谅解书、收条:证明双方和解,赵某的亲属对谢某的行为表示谅解的事实。

本院认为:被告人谢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谢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谢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予以宣告缓刑。对辩护人建议适用缓刑的意见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谢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宋建国

审 判 员  仝传伟

人民陪审员  宋振荣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马家骏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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