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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风险提示:
竞业限制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
1、乙方将要(或已经)成为甲方的聘用员工,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
2、乙方已经(或可能)知悉公司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公司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
3、乙方进一步承认,如果其离开公司后在与公司竞争的单位工作,将会损害公司的业务,可能给公司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竞争业务
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
二、竞业的区域
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乙方的义务
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
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
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公司的消息或报道;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风险提示:
虽然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应用和生产条件,根据乙方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竞业行为进行调查、索赔;
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具体体现。若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或是没有如期支付补偿金,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竞业限制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时,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禁止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
五、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