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我九月份入住了深圳泊寓。入住前三个月租金减半,因工作原因需要跨区换房,但被告知换房需要退还此前租金减半的优惠,此条款在合同上并未注明,她告知我在公众号宣传时已备注,可我入住前并不知情,请问这如何处理?
律师未回答前暂不可追问,律师的及时解答时间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问,可继续提问,感谢您的耐心等待
您好,您入住的时候是通过什么方式得知该房屋租赁信息的呢?是否通过该公众号的宣传联系的?如果您在此之前并不知道房租租金减半的前提条件(没有看过该公众号,租赁方也没有说明过该事项),并且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租赁房屋可以享受该优惠,没有设置相关的违约需要原价支付的款项,则可以不予支付换房的房租差价。(注意:先前有口头说明的事项,有证据证明也是适用的。)其他的事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