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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注册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我公司于2004年注册成立,主要经营服装、针纺织品。经过多年的经营,我公司在国内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B公司于2009年在北京注册成立,B公司注册的公司名称与我公司的字号相同,也是经营服装、针纺织品。我公司认为B公司擅自注册使用我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人误以为是我公司的产品,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要求B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请问:擅自注册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用户
您好,贵公司的企业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B公司擅自注册使用贵公司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用于自己生产的同类产品,容易是消费者误以为是贵公司的商品,损害了贵公司的利益。因此,B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贵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维权,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请专业的律师为您筹谋。http://www.yifatong.com/zhaolvshi
律师 35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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