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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成立但一方泄露对方商业秘密致对方受损,应否赔偿损失?

A公司有意与我公司或者C公司达成合资企业协议。A公司在与我公司谈判过程中,收到了我公司关于新型车设计方案的详细资料。之后A公司在与C公司谈判时,将我公司新型车设计方案的详细资料提供给了C公司。A公司最后未能与我公司和C公司达成协议,但C公司却利用我公司的设计方案用于生产程序,导致我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我公司于是要求A公司赔偿经济损失。请问,A公司应否赔偿我公司的经济损失?
用户
您好,A公司在与贵公司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了贵公司新型车设计方案的详细资料,由于该详细资料属于贵公司的商业秘密,因此,A公司负有保守该商业秘密的义务。但A公司却将该设计方案提供给了C公司,使得C公司可以利用该方案进行生产并造成了贵公司的经济损失,因此,贵公司有权要求A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如果C公司对A公司的侵权行为知情,那么C公司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请专业的律师为您筹谋。http://www.yifatong.com/zhaolvshi
律师 37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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