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事情原因:经孙某介绍,周某答应借9万元给曹某,孙某作为银行职工,给周办理的此业务,先从贷款9万元然后再转给曹某。事后在周某的要求下, 1)2009年4月借条 今借到XXX村4组周某于2009年4月11日贷款玖万伍仟元由我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孙某.2009年4月1日 2)2009年4月11日请周某邦X村7组曹某贷款9万5000元,我应全力支持2013年8月31日之前还清贷款本息
律师未回答前暂不可追问,律师的及时解答时间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问,可继续提问,感谢您的耐心等待
您好,您是具体想咨询什么问题?根据您描述的案情,第一个借条中借款人为孙某,因此,如果说曹某没有及时归还周某的欠款,周某是有权利向孙某索要欠款的,而孙某可以向曹某追偿。如果您对此还有什么疑问,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点击《电话咨询》,由我们律师在电话里为您提供更加详细有效地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