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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否以合并时债权人未主张债权而确认债权无效?

我是甲公司的债权人。2006年7月,甲、乙两公司合并为丙公司,并于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我,三十日内做了公告,但是我并没有来主张债权。后我要求还债时,丙公司以我在合并时没有主张债权而拒绝我的还债请求。请问,公司可否以合并时债权人未主张债权而确认债权无效?
用户
您好,您在合并时没有主张债权仅仅意味着您不要求公司在合并时清偿债权或提供担保,但并不意味着您的债权已经无效。因此,您有权继续向公司主张您的债权,公司拒绝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请专业的律师为您筹谋。http://www.yifatong.com/zhaolvshi
律师 76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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