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招商加盟


电话咨询


微信

扫码 扫码立即咨询

QQ
返回顶部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

已解答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地役权的期限如何确定?

章某2000年1月8日承包了甲土地。2004年,我承包了与甲土地相邻的乙土地。两土地之间没有公用道路,若想到达乙土地,经过甲土地是最佳路线。于是,我与章某协商签订了地役权合同。但是,该合同未约定地役权的期限。请问:我在乙土地上的地役权的期限应如何确定?
用户
你好,你在以土地上的地役权的期限最迟在2030年1月8日终止。因为,章某是2000年1月8日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在我国农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30年,因而,2030年1月8日,章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终止。而你是在2004年获得地役权的。因此,乙土地上的地役权的期限不应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也就是说,你所享有的地役权最迟在2030年1月8日终止。另外,你可以与章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地役权的使用期限,同时可就违约事项提出要求。
律师 87号律师

最新房产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