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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解除,能否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

A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钱某预购其中的一套。后双方未达成一致,准备解除合同。A开发商即将该商品房销售给不知情的我,后产生纠纷。请问,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解除,能否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
用户
您好,开放商不能将该商品房再向您出售。虽然钱某与开发商尚未办理产权手续,但是,该房产已为他们之间的合同标的,不可以再进行二次出售。据此,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不超过您所预付的房款的一倍的价款。 建议您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律师 19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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