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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变更规划,买受人接到通知16日未答复,可否视同为接受?

A开发商经规划部门批准变更规划,变更确立的第二日即书面通知我,而我接到书面通知已经16日,仍未向开发商作出任何答复。后我要求退房,开发商告知我的行为视为接受变更。请问,开发商变更规划,我在接到通知16日未答复,可否视为接受?
用户
您好,视同接受。您有权在规划变更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但如果您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的变更。因此,您在接到A开发商通知16日仍未作出任何答复,在法律效力上视为接受。所以,您不可以要求退房。
律师 36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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