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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能否以汇票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付款?

A公司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货物总价款20万元,A公司收到货物后便向B公司开出一张票面金额20万元、甲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汇票载明收款人为B公司。次日B公司便把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购买一批稻谷,C公司不久后又把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经过几次流通后,汇票最终流到我们公司手中。但我们公司请求银行付款时却因为背书不连续被拒。请问:背书不连续能否成为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
用户
您好,根据票据背书转让的相关规定,背书必须连续。银行作为付款人在接受付款请求是有义务审查背书的连续性和提示付款人即贵公司的有效证件。如果银行没有尽审查义务而给出票人带来损失的,银行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银行在发现背书不连续的,可以拒绝付款。建议贵公司对前背书人行使追索权,以维护贵公司的利益。
律师 47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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