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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现在因为感情跟家庭教育产生矛盾,家庭暴力,婚外情,他基本每天都和朋友出去吃饭,还没工作,经济来源是村里拆迁分的钱,想要离婚,但我们有3个孩子,12岁的大姑娘11岁小姑娘,和不满周岁的儿子,怎么处理最好了,我现在已回娘家10多天了,我回来后他不但没管俩姑娘的,每天跟朋友吃饭到深夜1点、3点才回家,回家后还发酒疯,这些事情他的父母,跟俩孩子都知道,我没有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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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二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关于抚养权,总的判决原则是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满十周岁的孩子则会遵从孩子的意愿、另外双方父母的生活习惯、收入情况、职业稳定性等都是考虑的因素。关于财产如果一方有过错如家庭暴力、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那么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对于为家庭付出较多的一方可多分财产,如您还有需要进一步咨询的可购买我司电话问律师服务:http://www.yifatong.com/p/zixun,由我方安排专业人员去电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