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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如果合伙人同意,其他合伙人是否可以开展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我、杨某、展某合伙设立一家从事食品加工服务的合伙企业,我们约定均是普通合伙人,后来,展某计划开一家跟本企业相竞争的加工企业,请问:展某是否需要经我和杨某一致同意?
用户
您好,这要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普通合伙人的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而且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果是有限合伙人则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而本案中展某是普通合伙人,故展某不得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律师 56号律师

您好,首先,展某是不可以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加工企业的,我国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是不得开展或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的。因此,即使经过您和杨某的一致同意,也是不合法的。其次,若展某果真开了此类企业,若因其开企业对合伙企业造成了损失,您和杨某可以要求其退伙,并承担损失的。若您需要帮助,可以点击购买法律咨询套餐

律师 87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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