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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中午外出吃喜酒,有喝酒,在回工厂途中,自己开车不慎撞上中央隔离带,造成下肢截肢。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
律师未回答前暂不可追问,律师的及时解答时间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问,可继续提问,感谢您的耐心等待
您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但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此,您问题描述中的该工人并非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且是因本人的责任而受到伤害,一般不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