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招商加盟


电话咨询


微信

扫码 扫码立即咨询

QQ
返回顶部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

已解答

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超过当金42‰的部分,当户可否拒绝?

我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将轿车典当给了A典当行,当金20万元,综合费用每月1万元。后我得知动产质押典当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42‰,而A典当行要求的费率是当金50‰。请问,我可否拒绝超过当金42‰的部分?
用户
您好,您以轿车作为质押典当物,因此,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现,A典当行实际向您收取当金50‰的费率,超出了法定的比例,您有权拒付多出的部分费率。建议与典当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商务主管机关举报。
律师 16号律师

最新房产证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