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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有对工作地点的外派有规定,但没有规定详细地点,劳动合同有一份附属培训协议,乙方违背需赔偿培训费用,现今公司要外派我去外地,本人没去,可能面临劝退,换部门或降薪,请问怎么处理,详情可以加微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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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劳动合同约定需要外派或出差、调整工作地点的,需要事先明确可能地点。 培训协议,需要区分是专项培训还普通的上岗培训,如果只是普通入门级别的上岗培训,一般是不需要就未履行的服务期进行赔偿的,但是具体得看协议如何约定以及实际培训情况。 外派至外地且时间较长的,属于调整工作地点,公司需要与员工达成一致,换部门也需要与员工达成一致,如果单方调整,则必须说明合理性必要性和合法性且给到一定的补偿措施,调整后的薪资不可与原待遇差别过大,否则可主张公司恶意调岗、调整工作地点、降薪,提出被迫离职和要求经济补偿,或者进一步仲裁。 但是对公司调整不满的,不建议直接不去上班,可以继续在原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出勤,避免公司认为旷工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