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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应以何为赔付标准?

我从二手车市场买了一辆12万元的车辆,但我向保险公司投保时却将保险金额确定为35万元。不久后,车辆被盗无从找回。我找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对应该赔付事宜没有异议,但对以什么标准赔偿却有争议,我认为应该以投保时的保险金额赔付,保险公司却认为保险金额已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应以实际价值为赔付标准。请问,此时应以保险金额还是车辆的实际价值为赔付标准?
用户
您好,您购买的车辆是12万元,保险价值却确定为35万,已经远远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因此,保险公司应以车辆的实际价值作为赔付标准。
律师 37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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