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对结婚条件的规定

发表于:2015-12-03阅读量:(3367)

我国《婚姻法》对结婚条件进行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结婚证不要不领哦:《结婚证怎么办?》

 

一、规定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

第二条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我国婚姻法施行一夫一妻的制度,禁止重婚。

二、规定结婚自由,禁止包办、买卖及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

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三、规定结婚的年龄

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四、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

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程序烦?不怕,戳我:《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材料准备齐全,不要耽误良辰吉日!《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本文版权归易法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否则我公司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婚姻法  结婚  条件  

热门排行

热门合同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可信网站身份认证 支付宝特约商家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保障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申明 闽ICP备09042048号-2 版权:易法通股份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