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怎么解释?

发表于:2014-05-06阅读量:(4152)

租客想买下租住的房屋,继续居住,但房东却意属他人,这个时候租客是否有优先购买租住房屋的权利?其实很多房东和租客都不清楚,房东如果要卖房应该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在相同的情况下,租客是可以优先购买的。而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只要租客未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表示,房东就把房子卖了,甚至是要赔偿的。

那很多房东会觉得很冤,我要卖自己的房子,为什么还要先通知租客?而很多租客也都不知道,原来我还享有这种权利?所以我们来看看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吧?

1、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

房东要卖的是租客在租的房子,至少提前15天通知租客,让租客决定是否购买。若租客出的条件和其他欲买房的第三方所出的条件相同,就可以享有优先购买权。

比如若房东欲将房子以100万的价格转让给第三人,那么租客在出价100万的条件下是可以优先购买他正租的房子的。而在这15天内,房东是不能将房子卖出的。

但是易法通律师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在有转租的情况下,租客与转租客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这二者发生冲突的,现在正租住于出租房屋的租客优先于转租人。

2、租客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

(1)房子和房东和朋友等其他人共同买的,这时另一方要把整套房买了,那租客是没有优先购买权的。

(2)房东将房屋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租客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3)房东履行通知义务后,租客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租客将丧失优先购买权。律师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注意:租客可以用书面通知、短信、电话录音等证据来证明其向房东作出过明确购买的表示。

(4)如果租客没有证据证明购房者明知道该套房产有人租住,同时房东已经将房子卖给该购房者并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此时租客就无法享受优先购买权了。不过租客仍可以起诉房东要求赔偿损失。那如果遇到这种情形,房东要怎么赔偿租客损失呢?

如果房东未按照法律规定通知租客或者让租客没有享受到优先购买权,应当对租客承担赔偿责任,这个责任包括租客另行购买其它类似房屋的费用与该出租房现在价格的差价。但是要注意的是,租客必须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该差价存在的事实。

易法通律师提醒:法律事务涉及较多的专业问题,外行人操作极易产生风险,建议在采取行动前在线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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