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离婚事务 - 离婚诉讼须知之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发表于:2014-04-02阅读量:(4058)
为了维护那些在婚姻关系中无过错的受害者的权益,我国《婚姻法》制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何为离婚损害赔偿?都说离婚让人身心俱疲,哪还有精力研究怎么赔偿?不要紧,小编让这一切都不是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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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前提
根据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前提可以分为几个层次来看:
1、只有要求离婚才可以提起损害赔偿;
2、 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基于诉讼离婚提出,也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定期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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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只能是夫妻中的无过错方,承担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夫妻中有过错的一方。夫妻以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权提出赔偿。
若是双方都有过错,不要简单的认为自己是某一过错方而不能提起损害赔偿。过错方是指在某过错事件中,相对无过错的一方。
比如,我跟别人重婚了,我老公对我家暴了。我可以告他家暴,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因为在家暴这一事件中,我是无过错方;而他也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理由是我重婚了,在重婚这件事上,他就是无过错方。
第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离婚损害赔偿时效分可为以下三种情况: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啊哈!易法翻译,哪里不会点哪里→时效:就是你不在这个期间提出赔偿要求的,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第四、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婚姻法》第46条规定,夫妻双方是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一方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只有出现上述四种过错,权利人才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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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离婚损害赔偿不是随便可以提出的,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上述条件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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