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婚姻家庭 - 父亲死后未留下遗嘱,姑姑霸占遗产,侄女应当如何维权?
发表于:2013-02-17阅读量:(4912)
案情:
12岁女孩甲的父亲乙吸毒死后,母亲失踪。甲的姑姑丙将乙的遗产侵吞,并且不让甲和奶奶住在原来父亲乙买的房子里,因此甲和奶奶长期住在居委会。请问:甲应当如何维权?
解答:
作为父亲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该女孩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姑姑返还父亲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案中,乙没有留下遗嘱,甲作为父亲乙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之一 ,甲有权要求无权继承的姑姑返还遗产,在姑姑不返还的情况下,甲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姑姑返还父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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